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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火速槍決阻鄭捷非常上訴?羅瑩雪:晚了就是晚了][聯合新聞][2016-05-12] [打印本頁]

作者: sars7125889    時間: 2016-5-12 10:41 AM     標題: [火速槍決阻鄭捷非常上訴?羅瑩雪:晚了就是晚了][聯合新聞][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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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今報導,前晚傳出鄭捷將槍決消息後,鄭捷律師團隨即著手擬好非常上訴狀要送到最高檢察署,但遲了13分鐘。對此法務部長羅瑩雪說,她不知道此事,不過晚了就真的是晚了。
媒體詢問,是否知道律師團要提非常上訴,所以才趕快執行槍決?羅瑩雪說,倒不是,當時法務部有確認,執行當時沒有任何非常上訴、再審或其他應該停止執行的動作,所以才執行槍決。
媒體追問,是否有技術性部分讓鄭捷趕快執行槍決?羅瑩雪說,倒沒有,不過依過去經驗,執行死刑前要保密,否則家屬或人權團體可能知道風聲馬上去聲請,那所有死刑都無法執行,過程中有保密程序。「所以有人說為何不通知家屬或律師?這樣一講大家就很清楚,一通知,就可以說無法執行。」

[心得]
這種速決我是覺得是雙面刃
一方面是罪證確鑿的拖太久無意義,快點槍掉是不錯的
可是另一方面那如果其他死刑犯都這樣的話那有冤案的怎辦??????
以前上刑法的老師都舉了好幾個例子
以前不少死刑冤案都只是被證人或是犯案的人死咬,即使沒證據也被判死刑
那年代的司法其實是粗糙的,之前的鄭性擇就是這樣

所以還是覺得需要建立制度,而不是法務部長想壓就壓 想執行就執行


作者: LOTTO0110    時間: 2016-5-12 11:29 AM

阿就最罪證確鑿~還是公然犯案的現行犯
全台灣都看到他殺人~有甚麼冤案?
有可能的才排隊...沒可能的也能挑毛病?

公然犯案的現行犯 都能審兩年...還算快嗎?

作者: ji394u06    時間: 2016-5-12 1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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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6-5-12 01:09 PM

我也覺得太快執行槍決那有冤案的怎辦。
但是鄭不是阿,他是現行犯,都拖一年了,還不槍斃要等到啥時。早該在抓到的一個月內就槍斃才對。
作者: 13567432    時間: 2016-5-12 01:15 PM

射掉也好,減少社會紛擾
作者: breezeefairy    時間: 2016-5-12 01:50 PM

你先搞清楚 對象再來討論 有沒有冤獄的問題 我覺得比較好

像這種 現行犯  還有甚麼好討論  (要不要切開他大腦 研究一下)

速決 只是 剛好  難道我們還冤望它了
仿效效應 還沒起來時候 就應該斬立決  (你看後面 死多少人  殺人不會死 ......還有回音)
不然你想拖多久  給後面接的人(人權律師  ....我的媽喲) 玩人權遊戲嗎  是不是太閒了
好好保護你的小孩  不要落單  給人 割脖子 ....... 因為她們沒人權

根本沒甚麼 好討論 的  ,連 案例性質 都搞不清楚
你要這個 司法建立甚麼制度  你還有期待 我真佩服 這些壞人趕快殺一殺
你要教化 你就帶回家去教 (要研究 你就帶回家慢慢研究,,,,,,,,,,)
不要放出來 又殺人時候  你法官都沒事...有事的 都是 "死"老百姓      

作者: iris0878    時間: 2016-5-12 03:33 PM

2015年八月有人效法他了砍傷4人
2016年小燈泡不知道算不算效法
槍決他不要說報不報仇這種情緒說法
就說遏止短期無腦衝動學習的蠢蛋
你不殺再拖下去
只會更多人想
反正台灣沒死刑
反正判了不會死
然後一堆社會殺人事件不斷發生
到時候是鼓勵民間自己搞鄉勇團練保護自己是吧!
作者: hadice007    時間: 2016-5-12 03:58 PM

就罪證確鑿啊 還有啥好拖的?

事證 物證 人證 都齊 這是百分之百的鐵案 那些律師還要上訴啥?

終究其目的 為了博取名聲罷了

試問這些律師將被害者家屬置於何地

做人要憑良心啊
作者: peterkitty    時間: 2016-5-12 04:48 PM

管你怎麼判羅瑩雪的行為就跟小偷沒兩樣
要判死有需要偷雞摸狗嗎?正大光明不就好了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6-5-12 05:21 PM

本帖最後由 yoyo0273 於 2016-5-12 05:22 PM 編輯

他是現行犯很多証人舉証
除非目擊証人都說謊
不然後面還有藏鏡人在後面
就是教唆鄭傑殺人策畫人

作者: 地縛    時間: 2016-5-12 05:44 PM

breezeefairy 發表於 2016-5-12 01:50 PM
你先搞清楚 對象再來討論 有沒有冤獄的問題 我覺得比較好

像這種 現行犯  還有甚麼好討論  (要不要切開他 ...

基本上你說的以人情上並沒有錯,但法律上並不會因為現行犯與否就有刑期的差別,所以要是以後發生類似案件,卻只是證人的證詞的話,是否就引用鄭捷案火速槍決,這也是這次速決最大的疑慮
作者: watt2008660    時間: 2016-5-12 06: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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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5-12 06:24 PM

槍斃死刑犯天經地義 何必搞得偷偷摸摸 都是廢死聯盟害的
作者: p225689    時間: 2016-5-12 06:50 PM

一大堆人說太快根本就是被一堆人權團體騙了
司法程序判決都走2年了難道還要再走20年?
一堆廢死團體總是拿一堆理由再騙大眾,太快?不要笑死人了
還有人說會不會冤獄,阿這件事有冤喔?還有人直接罵馬總統為何要執行?阿不是一直嗆國民黨沒順易民意,現在國民黨順意了怎麼還在嗆?一大堆人為了反國民黨連真正的公平正義都能扭曲,真的很噁心
20年前人權團體真的很讓人尊敬可是至從背民進黨吸收成外圍團體後幹根本變垃圾

作者: 20070804    時間: 2016-5-12 09:04 PM

律師團如果覺得是 "冤殺" ,
就去城隍廟告狀吧 ,
看城隍爺准不准鄭捷還陽 ..............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6-5-12 09:52 PM

罪證確鑿又沒有冤枉
這種連三審都是多餘的罪犯有什麼資格再上訴?
讓他多活兩年都是算他賺到了,還有什麼不滿?
作者: policeman357    時間: 2016-5-12 11:02 PM

都確定他殺人的罪刑 造成多少家庭破碎 早該給他斃了 都讓他多活2年 還有何不滿
作者: roystyle    時間: 2016-5-12 11:48 PM

That's too ridiculous.
He killed some people and everybody saw that in the MRT.
No excuse for the event.
Death penalty can't resolve problem, but it does frighten and hinder committing crime.
Taiwan is different western countries, Taiwan needs death penalty.
作者: 017706    時間: 2016-5-13 07:06 AM

這就像搭飛機坐火車一樣 飛走了開走了才來幹譙有屁用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5-13 11:44 AM

她自己也是個律師
以律師團先前的情形來看
怎麼可能不知道人家打算非常上訴
明擺著就是為了某些目的才這麼做的
作者: maxf1    時間: 2016-5-13 11:48 AM

這算是罪證確著 根本沒有爭議 那些人根本是為反對而反對 基本事情判斷都沒有
作者: jpy926007    時間: 2016-5-13 12:08 PM

還想火速上訴??
不快槍決難道等520大赦嗎?
死刑變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滿幾年後
行為良好又可以申請假釋
作者: jetred    時間: 2016-5-13 11:05 PM

我繳給國家的稅金,不願意浪費在這種罪大惡極的人身上,
我非常贊成早點槍斃這些死刑犯!!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16-5-13 11:19 PM

這哪有速決?
這案子拖多久了?
拖到都不記得何時發生的
作者: kenneth589    時間: 2016-5-13 11:40 PM

阿都已經殺人了幹嘛不快點槍決阿,這是在助長犯罪行為嗎?法務部長這樣做是完全正確的。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6-5-13 11:54 PM

幸好羅部長手腳快,
幫她按讚一下。
作者: pppt3365    時間: 2016-5-14 12:26 AM

罪證確鑿的殺人兇手,沒有任何冤屈懸疑,非常上訴是有個什麼X用?  早早執行得好,順便把監獄那些死刑犯也通通拉出來槍斃掉
作者: linf2245    時間: 2016-5-14 01:18 PM

本帖最後由 linf2245 於 2016-5-14 01:18 PM 編輯

鄭捷是現行犯會是冤案,還是有人認為有一個平行世界的鄭捷犯案,這個世界的鄭捷是被
冤望的,還要等他提出非常上訴
作者: powen9229    時間: 2016-5-14 01:24 PM

我想這件事有些人心中不滿的並不是mkt,而是羅部長這位爭議性很大的官....

說真的,要不是牠曾經說過執行死刑是必須考慮到政治或國家利益後,才能執行的這句屎話,以鄭捷這件事情來說,還真的要給牠拍拍手,因為至少他沒有把這個燙手山竽留給新政府.(雖然我認為牠應該沒這麼好心)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6-5-14 01:52 PM

本帖最後由 0938897 於 2016-5-14 01:53 PM 編輯

槍斃鄭捷是無所謂,重點是不要在媒體前講一堆廢話
說什麼是替下任法務部長解決麻煩
直接一句看他不爽不就好了
作者: ilovegoyan    時間: 2016-5-14 04:31 PM

就罪證確鑿了啊!!且還是現行犯,當場逮捕的!!!
難道還要留下讓國家養?不要一直跳針說一些冤獄之類的,這是兩回事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6-5-14 07:07 PM

還好搶先一步槍決的,不然給拖到520後,
一定又免死了,這人渣早點處死的好,大快人心.
作者: arch1110    時間: 2016-5-15 02:26 AM

如果槍決能夠讓死者復活,我是沒意見啦...
作者: jerryaae    時間: 2016-5-15 12:43 PM

他死刑應該沒有爭議
非常上訴說不定也會被駁回
但是
他被開槍的當天剛好是巴拿馬文件公布當天耶
是不是哪裡怪怪低

作者: bugbug777    時間: 2016-5-15 0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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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dven    時間: 2016-5-15 01:39 PM

的確 槍決掉也是不錯不會在造成模仿效應的出現,現在就等殺女童的槍決了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6-5-16 11:05 AM

一個殺人證據這麼明顯的案子還可以提非常上訴,真是為那些被捅死的人抱屈,新聞只會吵鄭捷,不就是在鼓勵大家要效法鄭捷嗎?只要你不爽就可以殺人,反正廢死聯盟,人權份子會保護你
作者: dalimo    時間: 2016-5-16 01:10 PM

基本上,這類問題在現在探討沒有意義

從最近的新聞和社會現象
民眾並沒有思考法律面的理性

作者: airstation    時間: 2016-5-16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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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nny1107    時間: 2016-5-16 01:35 PM

其實他是想說 死了就死了 然後他就死了

怕被發現用舊梗...才改說晚了就晚了
作者: zerozero5410    時間: 2016-5-16 01:36 PM

鄭捷早該槍決了
撇開冤獄的不談,這種現行犯應該速審速決
只是這個時間點執行槍決
意思也是在做給反對廢死的民進黨團及小英看
反正殺掉一個還留4X各給後面政府處理
接下來就看小英團隊怎麼去執行你們所謂的正義

作者: bugx    時間: 2016-5-16 02:19 PM

反正廢死就是看不到像湯姆熊殺童案這種嗆"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的案例,它們心中就是怎樣都有教化、有冤獄的可能,這種人真的已經超越凡人的境界,希望它們還是別留在地球了,不是地球太危險,而且有它們這種人在,地球會更危險!
作者: a60217    時間: 2016-5-16 09:58 PM

還要非常上訴
想要槍決現行犯還這麼多廢話阿
不然請問要怎樣的才能槍決
每個都要非常上訴
那都不要死刑啦
天天都上訴就沒問題了
怕有冤獄
都什麼年代了 就算有冤獄也絕對不是他
殺了這麼多人 難道是他的雙胞胎嗎?
作者: E‧L‧E    時間: 2016-5-16 11:35 PM

早該槍決他了
留他不可能悔改
浪費納稅人的錢
作者: keith15    時間: 2016-5-16 1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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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zsquare    時間: 2016-5-17 12:27 AM

我自己認為司法是沒有絕對的

很多事情看似毫無疑問結果就是這樣弄出了冤獄或者漏掉了真正的主謀

聽她這樣一說更讓我覺得這背後"似乎"有鬼

也就是說一直都不正常突然間變正常了那才是真正的不正常

只是我也認為鄭捷該死

反正我只能說真心希望此案到此結束

背後不要還有什麼陰謀才好

簡單說吧

很多企業大老 政客都比鄭捷該死

但是他們也是拖到天昏地暗

一個活得比一個還要好還要肥

偏偏鄭捷的速度就那麼快

想叫我相信他們真的是為了彰顯正義很難

要我相信

除非把以前的那些擺爛的案件重審

讓那些危害台灣的毒蟲

都受到該有的處罰我再來考慮相信

亂埋管線炸死一堆人 輕判

亂排放重金屬廢水汙染環境生態 輕判

政客A上了億上千萬 罰幾十萬幾百萬坐幾年牢

企業不照勞基法超時低薪操死一個接一個的勞工 不鳥

要我信那套單純只為了彰顯正義的鬼話

那可能要等我看到台灣真的變了再說
作者: ak471576123    時間: 2016-5-17 01:37 AM

依法執行死刑,也能有政治話語,想必 不執行死刑,又會是有另一種言詞,  這真的是另類的台灣亂象,比鄭杰殺人有過之而無不及
作者: hank811207    時間: 2016-5-17 08:08 AM

我覺得太快執行槍決那有冤案的怎麼辦??
但是鄭捷不是,他可是現行犯,難道要等小英上任,特赦他??
作者: sheng5168    時間: 2016-5-17 08:18 AM

這是我覺得今年政府做的最好的決策我可以去繳稅了
作者: no1joe    時間: 2016-5-17 08:44 AM

不知道現在支持廢死的人,是否覺得犯人的死,就是他的親人一樣。
從不知道被殺死的人,他們的親人是怎麼感受。
作者: apple123f    時間: 2016-5-17 08:48 AM

本帖最後由 apple123f 於 2016-5-17 08:50 AM 編輯

個人能認同程序正義的重要,但對於鄭捷來說,都拖了兩年也定讞了,試問再
拖下去,有任何翻案的可能性嗎?

而且用他的例子來比擬冤案,我是覺得舉例有問題,罪證確鑿不說,又是最沒
爭議的判例,再加上又過兩年,這種明擺著沒可能改判的例子,還有啥拖下去
的理由?

最令人詬病的點,在於過去雖有冤案,但多數都是冤案嗎?捫心自問就好。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6-5-17 05:24 PM

我想這應該也是司法該改革的一環吧,像是鄭捷這類現行犯且人證物證確鑿100%不可能會出現冤案的案例應該速審速決。
作者: satanbullet    時間: 2016-5-17 05:29 PM

公然現行犯 人贓俱獲

還一定要上訴再上訴??

為什麼還要雞蛋挑骨頭?
作者: deef159    時間: 2016-5-17 05:33 PM

畢竟死者為大 現在說什麼也來不及了
既然都已經犯罪伏法 本人的罪已經遭到懲罰
剩下的就沒必要拿來炒作新聞了吧
況且 不會有人認為現行殺人犯伏法是錯的吧 ... ?
槍決對於現在的社會風氣改正 我認為有正面的幫助 ...
作者: bltopq    時間: 2016-5-17 05:47 PM

要上訴....是要上訴啥~~難道其實一切都是騙人的這重大案件其實是電影情節全民被洗腦

其實他是受害者~唯一沒有被洗腦的.....是這樣嗎
作者: point2005    時間: 2016-5-17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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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ky003_me    時間: 2016-5-17 07:28 PM

罪證這麼明確是要等什麼?等下一格悲劇發生嗎
作者: wanzer    時間: 2016-5-17 07:47 PM

根據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 441 條規定:「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鄭捷所犯殺人罪,依法最重可處死刑,本案並無違背法令,再者,只有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可提非常上訴,律師並無資格提起,沒知識的記者又再亂寫,難怪現在台灣人都教小孩如果不好好讀書,以後長大當記者。
作者: YOYOHSUN    時間: 2016-5-17 07:59 PM

對受害家屬而言是有點晚,晚是晚總比等不來的好。
作者: 上泉    時間: 2016-5-17 10:23 PM

說實在有一點讓廢資源和讓類子彈和麻藥
就算不拖出去斬了也因該給他送去絞刑
作者: Enyour    時間: 2016-5-18 03:03 AM

鄭捷確實應該槍決 真的應該給雪神大大的讚 鄭捷死的好 雪神真的好讚
作者: tcaa43    時間: 2016-5-18 08:33 AM

拖兩年叫做火速?反對槍決的才應該珍去槍斃
現行犯公然殺人犯罪,在國外直接擊斃
台灣還敢叫做線自國家?這種假民主真民粹的台灣永遠都是是閉門造車,被世界淘汰的國家
作者: petty118    時間: 2016-5-18 08:34 AM

不知道為什麼廢除死刑的國家 殺人的機率還沒有執行死刑的國家高。。。

只是說說~
作者: ccyaba    時間: 2016-5-18 08:49 AM

古有云"杞人憂天"
拿一個當眾砍人的案子說其他囚犯會不會有冤案,是不是吃太飽?
作者: momoplay2    時間: 2016-5-18 08:49 AM

又來個以前..怎樣怎樣..........

以前只要看你不爽讓你消失都會有..............還要法院判什麼刑??

在以前法令不完備整體司法系統素質不齊的狀況之下啥鬼事都會發生.....

現在哩?想要建立制度,不只是在死刑上鑽牛角尖吧!
執政者都不知道還有什麼破爛事嗎? 你真以為全世界只有你和你的教授有知識?

問題是執政不只有這塊要顧慮....
在最節省預算和抵抗的方式之下就是拖延執行死刑
但,這不是根本之道,司法體系不是只有法院攻防而已,法律系的學生你會不會太狹隘....

還有獄政、檢察、警察...等全部加起來才算....
只考慮法院中的判刑  然後謾罵政府太惡劣.........
你應該問問政府為什麼沒錢來強化我們的司法體系??

作者: minglun002    時間: 2016-5-18 09:01 AM

最快的方法訂定死刑執行程序的方法,將罪證明確(現行犯)的案子和不明確的案子定一個執行的時間表,讓證據不明確案子有機會去做上訴,也讓那些明確的案子快速執行而不要浪費人民繳的稅金,並且也讓那些罪犯知道政府執行死刑是玩真的,比較有嚇阻的效能。
作者: ad6593217849    時間: 2016-5-18 09:04 AM

快也要說話  慢也要說話  怎樣不都是要執行
作者: history983    時間: 2016-5-18 10:22 AM

廢死真的很無聊

罪證確鑿還要幫他提非常上訴

根本就沒有冤獄的問題
作者: vincent66121    時間: 2016-5-18 10:33 AM

全台灣只有鄭捷的律師是廢物
大家可要好好看那律師是誰了
作者: hsiehson    時間: 2016-5-18 10:36 AM

鄭X是100%現形犯, 沒什麼"冤情"可言, 早槍掉留點社會資源給需要的人!

作者: a52083939    時間: 2016-5-18 10:48 AM

雖然不喜歡法務部長的說詞,不過垃圾就該槍斃,管他這麼多
作者: s2539    時間: 2016-5-18 10:50 AM

鄭捷是罪證確鑿的犯人,死刑是確定要執行的,拖太久反而社會觀感不好,

但如果其它刑案的話,在判死之前確是要再謹慎查證,
像是八里媽媽嘴咖啡案,就是最近好的個案,如果當時相關單位沒查清楚誤別人死刑,反而添加冤案,像這個案而言癈死聯盟出來說話,就是正義良心

作者: sweater78917    時間: 2016-5-18 11:02 AM

1.鄭捷案 罪證確鑿  現行犯 大家有目共睹  除非是有眼無珠之人才會認為他的行為是無罪的
2.在現在的司法體制、鑑定能力下  雖然還是有些不足  但是相較於30~40年前 冤案已經少很多了
畢竟現在的錄影技術及數量也都大幅的提升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3.我並不反對廢死聯盟對冤案的追查  但是一昧的反對死刑反倒是很奇怪的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4.為什麼大部分的人會希望支持死刑勒?   其一  基本上現在會被判處死刑的 不是罪大惡極 就是殘忍無道    其二  對於一般納稅人來說  我們是付錢養他們  為何我們辛苦賺錢要養罪犯呢?


如果真有冤案  真的是麻煩廢死聯盟的人認真的尋找真相
但是如果是像此類現行犯 又不知悔改之人  請不要一昧的說什麼人權
作者: 天地龍皇    時間: 2016-5-18 02:31 PM

殺一個給新政府看看,到時候民眾又喊著要死刑的時候,看新政府怎麼辦
作者: droomagon    時間: 2016-5-18 02:39 PM

有人認為"太快"的人都有問題
這個混蛋在裡面已經太久了,早就該解決掉
只要是殺人犯的混蛋都是有預謀的,最近這個內湖小叮噹的案子也可以看的到是預謀,早就在學校附近晃晃晃,然後就殺人了,那個混蛋也早開死了,開什麼庭,浪費時間又浪費社會資源,該死的就去早點槍斃吧
作者: REXVIN    時間: 2016-5-18 02:44 PM

只能說都照規矩來
如果當初沒犯錯
哪會有這樣的結果呢
作者: jcm8471    時間: 2016-5-18 02:47 PM

鄭捷根本就沒有冤案的可能性,該死就該死,哪來考慮這麼多
還要讓他非常上訴,根本就是浪費司法資源又浪費時間...
作者: 軒轅豪    時間: 2016-5-18 02:52 PM

多少眼睛看到的狀況
預謀殺人的現行犯
還審這麼久
如果是以前的衙門早就拖去砍頭了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6-5-18 03:31 PM

強烈要求新政府上台後
將監獄的死刑犯全部清倉槍決
這樣名嘴才有話題
正義得以伸張...
作者: CATTE    時間: 2016-5-18 04:54 PM

無聊,這種證據確鑿的殺人犯,還有冤獄的可能性嘛??死刑早就判下去了,早她馬的該執行了,還要聽那群白癡提什麼非常上訴???他們只是在浪費國家資源好給他們做秀好嗎??
作者: fish5686669    時間: 2016-5-18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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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oscar    時間: 2016-5-18 08:32 PM

鄭捷是現行犯,並無冤枉!法務部依法槍斃並沒錯!
作者: pp2339900    時間: 2016-5-18 08:34 PM

這種人早點槍斃早點好別讓費納稅人的錢
作者: wiki70170    時間: 2016-5-18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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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93091198    時間: 2016-5-18 08:37 PM

本帖最後由 f93091198 於 2016-5-18 08:41 PM 編輯
peterkitty 發表於 2016-5-12 04:48 PM
管你怎麼判羅瑩雪的行為就跟小偷沒兩樣
要判死有需要偷雞摸狗嗎?正大光明不就好了
...

光明正大的話,就有一些只為名聲的人權團體來亂,何時才會下達執行死刑命令.




作者: 正義美少女    時間: 2016-5-18 08:37 PM

這則新聞給我感覺意外的點就是定獻後再執行槍決的速度讓人感到奇怪,不過整體上的感覺司法的執行上還是讓人受到認可。
作者: a12a12g    時間: 2016-5-18 08:39 PM

這件事我覺得非常支持,難道還要我們花錢在白白養他這東西嗎
作者: mo5open    時間: 2016-5-18 08:40 PM

個人覺得這種人就是判無期,不準假釋,然後每3各月鞭刑一次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6-5-18 08:55 PM

他不死 就去殺妳全家
你再寬恕他
作者: bajiman    時間: 2016-5-18 09:52 PM

晚了就是晚了
而且律師團也是真的比較靠勢
不認為會速斬速決打算慢慢來
作者: 南南真色    時間: 2016-5-19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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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px9512    時間: 2016-5-19 08:47 AM

政府有這種爛人來亂搞
我看臺灣六月雪下不完
作者: midtre    時間: 2016-5-19 08:51 AM

幹的好 畜牲就該死 還拖那麼久養了他 甚麼人道 我呸
作者: PJSSN    時間: 2016-5-19 09:01 AM

是太慢執行吧, 案件發生的幾年了, 拖到現在才槍決, 居然還有人覺得太慢??

作者: MERCURY-80-194    時間: 2016-5-19 09:40 AM

這根本就是笑話。
他被處刑是沒錯,但在他前面還有很多人在排隊(死刑犯),今天要是那些前排的都已處刑,那道是還好,但現在是讓他先插隊,這是否代表前面的就不管了?反正大家主要的焦點是鄭捷。
我實在不信在他前排的死刑犯都有"冤罪"的可能,那現在這樣的插隊行為就如同作秀,完全不把司法當一回事,法律根本就變成政治操作的手段。
作者: a27564603    時間: 2016-5-19 10:18 AM

槍斃死刑犯天經地義 式的
作者: oppoppopp    時間: 2016-5-19 10:41 AM

亂世用重典,
這種垃圾沒什麼好討論的。
殺人償命。管你有沒有能教化。
作者: k881491    時間: 2016-5-19 10:56 AM

看了之前的冤案
我覺得阿
很多證據不是找不到就是失蹤或著檢警過度刑求跟某軍方想要建功
很多重要資訊都石沉大海
連一些人的假自白都是拷打才搞到
讓真兇逍遙法外
讓無罪的人都要關很久

死刑要好好改正改正

可是阿....
鄭捷真的要該死
他之前被抓時臉色竟然很冷漠
還說殺了一人不用死
口氣很自大
還讓一些人有心理創傷
就好好的上死刑八

免死聯盟的也要好好想想一些重要死刑犯
如果免死了出來還是會再犯如果死的是你重要父母的話是否改上死刑哩
作者: mkyeh888    時間: 2016-5-19 10:59 AM

hadice007 發表於 2016-5-12 03:58 PM
就罪證確鑿啊 還有啥好拖的?

事證 物證 人證 都齊 這是百分之百的鐵案 那些律師還要上訴啥?

律師的職責就是替他的當事人辯護,不管當事人是不是十惡不赦罪有應得,這是法律的基本設計,不能怪律師 !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16-5-19 11:03 AM

是晚了很久,個人看法,早就該以最速件,速判速槍決,才有遏止模仿.
現行犯殺人魔不存在人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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